正文 中国人寿宝鸡分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7万元 汤筠霞 V管理员 /2024-12-09/51阅读/6评论 1209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188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2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7万元,张东博(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团体业务部经理)对此事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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